防爆消防水炮可用于扑救民用建筑和丙类生产车间、丙类库房中,火灾类别为A类的下列场所:
1.净空高度大于12m的高大空间场所;
2.净空高度大于8m且不大于12m,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大空间场所。
消防水炮不应用于下列场所:
1.经常有明火作业;
2.不适宜用水保护;
3.存在明显遮挡;
4.火灾水平蔓延速度快;
5.高架仓库的货架区域;
6.火灾危险等级为现行国家标准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规定的严重危险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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